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用能行为规范,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示范作用,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电管理制度
(一)加强用电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二)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采用变频等节能技术;电梯应采用节能回馈装置等节能技术。
(三)积极参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更换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效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
(四)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
(五)加强日常办公用电管理。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建立下班后断电和用电巡检制度,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各种用电设备。
(六)变配电、电梯等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年检、定期保养和巡检登记制度,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七)空调系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季节交换期间,应少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坚持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主机。
(八)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安装专用能量回馈装置,减少无功能耗,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倡导办公场所三楼以下(含三楼)停开电梯,实行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晚间、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控制使用电梯台数和频率。
(九)办公区域内的景观、路灯、楼宇照明系统要淘汰所有白炽灯,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应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除重大节假日外,平时不开启装饰灯、景观照明灯。
(十)对供电管道、照明线路和灯具,应定期检修,有检修记录。
(十一)实行分户计量。合署办公单位要分装电表;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区等非办公区要分装电表。
(十二)定期监测与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检查抄录电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报告处理。
(十三)加强节电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对节约用电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电责任心。
二、用水管理制度
(一)加强用水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二)改造非节水型器具,积极推广使用感应式节水龙头等节水器具。
(三)定期进行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发现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检修解决;控制各个阀门的出水、流量,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四)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处理。
(五)清洗车辆应采取循环用水等节能措施,避免高压自来水直接冲洗等浪费行为。
(六)科学设置办公区(楼)绿化地和景观灌溉用水,绿地用水尽量采取再生水和废水循环利用等措施,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七)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
(八)实行分户计量。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区等非办公区要分装水表。
(九)加强节水宣传。运用张贴节水标识等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对水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水意识。
三、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报废制度,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予以报废。
(三)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按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购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规定、公务车使用登记制度和公务用车驾驶节能规范、单车能耗核算及定点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坚持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努力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停用;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提倡乘坐公交车出行,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五)严格执行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示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制度。
(六)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加快机关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七)积极开展驾驶员节油培训,推广节油经验。
(八)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对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节油自觉性。
四、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格办公用品配置标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能共享的一律实现共享,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
(二)循环使用办公用品。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和双面使用纸张,尽量减少使用圆珠笔或其它一次性签字笔。饮水提倡使用茶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和瓶装饮用水。
(三)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制文件印制。推行使用电子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实行公文报送网上传输。
南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