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各科室(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办事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相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办事公开指南。
一、学校办事公开的内容
办事公开的类别有:机构概况、工作制度、法律法规、服务信息、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社会公益、监督投诉、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办事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动态等需公开的重要事项。
办事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教育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学校各处室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情况;办学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干部与教职工的岗位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学生获奖情况及学生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二、学校办事公开的程序
办事公开的内容分为向教职工和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两部分,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的校务,同时要在校内向教职工公开。
凡是按规定要公开的校务,要在校务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凡需公开的校务,先由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提供书面材料,提交校长审阅,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公开。
三、学校办事公开的形式
学校办事公开采用如下几种形式:
1、设立墙上校务公开栏。主要张贴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的校务内容。
2、运用学校校园网。主要上传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校务内容。包括学校领导成员分工,学校发展规划,改革目标,教育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等。
3、定期或临时召开教代会。主要审议和通过学校的重大决策以及“评优、评先”等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确认学校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4、定期(每周星期二)或临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主要是及时通报学校发生的重要校务和群众关心、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5、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或不定期召开的学生会议,向学生通报应向学生公开的其它校务,学生获奖情况及学生违纪违规处分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公开学校信息申请,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认为可以由当场答复的,由办公室答复申请人。其中:
1.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但尚未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学校信息不存在;
2.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掌握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由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
4.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已通过相应途径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处理意见归档。
二、经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初审,不能直接答复申请人的,申请人的申请信息由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发至与该信息相关的部门(下称具体承办部门),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提出的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答复申请人。答复处理意见参照第一条执行。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由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或具体承办部门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公开同一学校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具体承办部门已经作出答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办理流程图如下:
五、学校办事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
本校在正常工作日受理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南宁市卫生学校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南宁市卫生学校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3号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36425
附件1:南宁市卫生学校依申请公开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依申请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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