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公开 > 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 > 南宁市卫生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制度

南宁市卫生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制度

日期:2016-06-10 15:39:00

为积极稳妥地实施办事公开制度,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法操作原则。办事公开制度在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实施,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照章执行。

2、实事求是原则。办事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注重实效。

3、共同推进原则。校务公开由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

4、突出重点原则。凡关系学校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学校建设的重点问题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均要重点予以公开。

5、适时公开原则。办事公开内容可根据执行情况在工作前、中、后进行公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6、分层次公开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类别、性质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可分别在行政办公会、全体职工、全体学生会议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7、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原则。办事公开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确保规范。

二、办事公开主要内容、范围、方式

凡属学校改革与发展,学校管理密切相关或波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党和国家法规应当保密的事项之外,原则上都要在适当时间和适当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项目

内容

责任

部门

范围

时间

方式

办学目标和决策

1.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党政办

全体教职工

长期

会议、文件、公示栏、校园网

2.学校年度、学期计划和总结。

执行前后

3.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长期

文件

党建工作

1.党组织建设年、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党办

全校

执行前后

会议、文件、公示栏、校园网

2.党员发展对象及情况、

3.党员评优工作;

4.党费收缴及使用;

全体党员

5、社会捐赠情况。

全校

评优工作

1.教职工各类评优评先制度

党政办

全体教职工

长期

文件

2.教职工各类评优评先结果

全校

执行后

公示栏

教学管理

1.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研立项及成果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

教务科

全体教职工

执行前后

会议、文件、公示栏、校园网

3、专业教学计划,评教评学情况(学生评教、教学督导的评价情况)、教材订购

教务科

全校

执行前后

会议、文件、公示栏、校园网

学生

管理

1.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办法、新生录取情况。

招就办

全校、家长

招生前后

文件、公示栏、校园网


2.就业信息及情况


应届毕业生

学生毕业前

公示栏


3.新生报到手续及编班名单。

学生科

入学新生

新生报到前

公示栏


4.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免试、保送等推荐办法。

学生科

全体师生

长期

文件、公示栏


5.学生评先评优制度和结果,奖学金、贫困学费减免发放条件和对象。

长期


6.学生资助工作政策、开展情况、各级各类助学金发放情况。

长期


7.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制度及结果

执行前后

会议、文件、公示栏


8.学生日常管理情况

学生科

全体学生

每周晨会

晨会、公示栏

人事

管理

1.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和结果。

人事科

全体教职工

长期

会议、文件、公示栏

2.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指标、程序及申报、评审情况

长期

3.教职工岗位聘任方案和结果。

执行前后

4.教职工继续教育情况。

长期

5.教职工调动条件、程序、落实情况

长期

6.人员引进、录用规程及结果

执行前后

财务管理

1.财务年度预决算、财政拨款、收费标准、财务支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重大科研课题立项、开发、成果转化的经费情况。

财务科

全体教职工

年未结算后

会议、文件、公示栏


2.固定资产管理和报废。


3.学校收费:收费项目、批准文号、依据、标准、计量单位、范围以及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标准,实际收费的人数及总额。

学生、家长

执行前后

会议、文件、公示栏


4.食堂经营情况

全体教职工

学期末

报表


5.教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医疗和养老金提高

执行后

会议、公示栏

后勤管理

1.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审批、招标投标情况,资金来源、勘察、计划、施工、建设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竣工验收结果及预决算等。

总务科

全体教职工

全过程

会议

公示栏


2.危旧房改造项目:政策文件、工程进展情况。


3.后勤大型维修情况


4.大宗物品的采购情况:采购物品种类、金额、招投标情况

纪检监察

1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等。

纪检室


执行后

文件

公示栏


2、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党政办、纪检室、人事科

校办公会、职代会

执行后

会议

其他

其他应公开并可以公开和事项

视具体情况而定

注:学校公示栏含书面文字公示、Q群邮箱公示。含有图片的信息,图片应该清晰,图片大小尽量控制在500×400像素,格式为JPG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

1、办事公开按照提出、审查、公开、反馈、整改的程序进行。

2、各科室(部门)责任人负责督促本科室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主动整理成需要公开的文字内容,填写《办事公开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

3、党政办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校务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或责任部门在适当范围内通过会议、文件、校务公开栏或学校网站进行公布。所有属于应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生效后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4、办事公开的内容由党政办造册登记归档。

四、依申请公开程序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公开学校信息申请,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认为可以由当场答复的,由办公室答复申请人。其中:

1.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但尚未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学校信息不存在;

2.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掌握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由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

4.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已通过相应途径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处理意见归档。

二、经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初审,不能直接答复申请人的,申请人的申请信息由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发至与该信息相关的部门(下称具体承办部门),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提出的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答复申请人。答复处理意见参照第一条执行。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由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或具体承办部门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公开同一学校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具体承办部门已经作出答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五、办事公开的检查考评

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的公开形式、载体建设以及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行为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检查。办事公开工作将列入年终工作考评内容。同时接受市卫生局的检查监督考评。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南宁市卫生学校纪检监察室

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3

    电话:0771-4851386

    邮箱:nnswx4851386@163.com

    邮编:530031